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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对富源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答复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 曲富环发〔2022〕66号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2-07-05 16:39

杨巧莲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制与环境污染治理机制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并与县农业农村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富源紧紧围绕省市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富办发〔2018〕39号)《富源县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富办发〔2021〕9号)精神,以“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提升村容村貌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各项举措的实施,富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提升,但也还存在诸多弱项和短板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导致农村人居环境很容易出现反弹现象,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2022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源头减量,城乡一体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做好规划。《云南省“十四五”乡村建设规划》中明确要求合理规划垃圾焚烧设施布局、持续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焚烧设施处理水平,“十四五”期间,全省预计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650吨/日。富源正在规划建设1座日处理300吨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各乡镇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村组配备垃圾清运车和收集中转箱,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的垃圾治理模式,目前相关规划正在制定中。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已编制完成《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十四五”规划》,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富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

(二)加强收运中转设备设施的购置和建设。

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实现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全覆盖,由于简易填埋容易由分散污染变为集中污染,特别是对地下水形成二次污染,全县已建设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4个(后所2个、竹园1个、大河1个),在建1个(墨红),按照垃圾治理“十四五”规划要求,未来垃圾治理采用城乡一体的集中处理模式,县乡共同努力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购置和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县级层面重点是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镇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行政村(社区)配置勾臂式垃圾清运车,自然村(村民小组)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房(池、箱)。据统计,全县12个乡镇(街道)已配置垃圾清运车334辆、垃圾收集箱体4695个,每个自然村均配备2名以上保洁员。

(三)持续开展就近分类、源头减量。

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云农人居〔2020〕4号)精神,坚持“适用、简便、易行”的原则,2020年以来,富源县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未覆盖的24个自然村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自行确定试点村庄,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继续探索建立奖励引导机制,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燃烧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开展分类和处置。每个试点村庄要配置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和可燃垃圾堆放处理设施。指导试点村庄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筐、箩),将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腐烂瓜果、动物内脏、草木灰等收集至可腐烂垃圾桶,及时堆肥还田;将玻璃、塑料制品、废金属、废家电、可再利用废纸、废旧布料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将纸屑、烟头、锯末、秸秆、枯枝烂叶、卫生用品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燃烧垃圾堆放处理设施;将灰渣土、碎砖旧瓦、陶瓷品等垃圾在村内填坑垫道;将农药化肥包装物、废电池、灯管灯具等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回收转运至县级处理。可再利用垃圾和可燃烧垃圾由村庄保洁员负责处理。

二、建管并重,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围绕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因地制宜推进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实施治污工程,加大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城镇近郊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云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等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富源分局已编制完成《富源县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村庄治理任务。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活垃圾、厕所革命等统筹规划、有效衔接。

(二)加快集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推行集中、分散以及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快推进集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三)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建设或联合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等配套工程,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集中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模式处理;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以分散式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将处理后达到相应水质标准或要求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环境景观补水等。

三、结合实际,加强村庄规划与管理

(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结合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快速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的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启动141个行政村、1567个自然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18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重点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的规模及其他目标和指标,同时优化空间格局、国土空间用地布局,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土地综合整治、风貌引导、人居环境整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内容纳入“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

(二)强化规划管控。每个行政村配备村级建设规划许可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1人以上,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全覆盖。强化建筑风貌、建筑质量管控,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审批程序,管住私搭乱建。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深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运用,实行省级平台统一打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农危改实施中充分结合涉农整合项目和厕所革命项目安排,做好农村老旧危房改造。

四、标本兼治,持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一)持续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农户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自然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覆盖率达100%。通过县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等渠道筹集资金聘用村庄保洁员,或设立村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自然村有1-2名以上村庄保洁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能胜任岗位的,应优先考虑。要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监督管理等,确保保洁员履职到位。

(二)建立完善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村组要建立完善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公厕、水利设施、通信网络等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

(三)持续完善村规民约。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制定(修订)完善简洁明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黑臭水体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维护、农民建房、房前屋后“三包”、保洁费缴纳、畜禽规范散养、红白事礼金、奖惩措施等纳入村规民约。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村规民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五、多渠道争取资金,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

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渠道单一,在“两污”治理上配套项目和资金少,加之近年来县级财力紧张,“三保”压力大,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下一步我们一要加大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特别是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设施、集镇污水处理厂、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补助资金;二要加大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的补助力度,加强对自然村垃圾收集清运、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的资金支持;三要创建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渠道。四要在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鼓励通过村民付费、村组自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方式,扩大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来源,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整治效果。

六、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环境卫生意识

农村人居环境,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充分调动群众的主体性,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一是做到面对面宣传。要将农村人居环境与群众工作、民调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镇村干部逐户上门与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宣传,并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农户搞好自家卫生,培养良好习惯;二是坚持全方位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授相关知识,推介典型经验,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开展集中式活动。定期组织村民参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注重青少年教育。在中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环境卫生意识的培养,并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更好的遵守卫生习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有四无”目标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集中时间精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跃上一个新台阶,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有序衔接。


承办人:史栋松联系电话:0874-4622439

督办人:温绍荣联系电话:0874-4622439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