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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富林草〔2022〕132号
  • 015158708/2022-07685
  • 2022-07-20 16:53

汤学华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退化防护林生态修复的建议》(第141号),已交县林业和草原局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富源县于2015年6月参加了由云南省林业厅主持的《云南省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2016—2025年)编制工作,2021年—2025年全县计划完成规划择伐补造439.32公顷,投资573.4万元;计划完成规划抚育改造4647.59公顷,投资2044.94万元。截至目前,完成了2020年富源县退化防护林修复333.33公顷(5000亩),投资250万元,均按照作业设计要求的范围、树种、密度、规格实施完成,成活率、保存率均达85%以上。

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1.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富源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珠江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5000亩,需要当地群众投工投劳,可从工程实施中获得250万元的劳工补助;增加林木资源储备,退化防护林修复改造后按每公顷增加14.4m³计算,退化林修复5000亩,可增加林木资源储备量4800m³。2.社会效益。增加就业机会,对解决地方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维护地方社会安定团结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改善人居生活环境,通过退化林修复,提高了林分质量,优化了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了项目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发展。3.生态效益。参考森林生态效益评价方法与标准,退化防护林修复产生的生态效益主要包括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农业增产增收、改善自然环境、净化空气等方面。

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改革和发展,欢迎随时监督和指导。


承办人:温绍能

督办人:高映松

联系电话:0874—4622502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