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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对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财政局
  • 富财复〔2022〕2号
  • 015158708/2022-07484
  • 2022-07-25 17:20

晏建雄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政府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垃圾清理处置费补助”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每年县财政都有计划、有步骤地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收到您的提案后,县财政局积极与县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财政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部门优势,结合乡村振兴实施战略,配合各行业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在编制富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时,争取结合实有农村人口,按一定的人均标准纳入方案中,逐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垃圾清理处置费补助。

承办人及电话:陈勇,0874-4613808

督办人:李松奎





富源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