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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015158708/2022-07477
  • 2022-08-16 20:46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外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根据省、市指挥部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7天内有海南三亚、新疆、西藏等地旅居史的入(返)富人员,一律实行3天集中隔离(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2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已在市外完成集中隔离人员实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2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富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二、其他省、市及省内市外入(返)富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富后一律执行3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在县外市内开展“落地检”的入(返)富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县内所有公共场所须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有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以及体温超37.3℃的人员不得进入,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村(居)委会落实管控措施。

四、所有市外入(返)富人员须在入富前,通过“曲靖防疫出行”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

五、请广大群众认真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慎重前往有疫情省(直辖市、自治区)。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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