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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2〕14号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2-07-14 21:40

王双信、牛金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关于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范“护学岗”,将学校纳入重点巡防区域,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实施巡逻值守,提升安全系数。派出所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职责,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网格化管理,对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及时清剿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依法查封取缔违规经营场所,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三、按照《富源县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周边商户、移动摊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电子烟的情况,经检查未发现销售电子烟情况。下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加大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规范校园周边秩序。

承办人及电话:郭兴高,0874-4037882

督办人:莫永红

感谢你们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