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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司法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1-12-31 17:43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县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建设要求,与省、市同步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事项梳理规范工作,逐步解决办事指南要素缺失、内容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梳理完善事项1121项,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98.66%,一窗分类受理率120.05%,“一门”进驻率100%,全程网办率68.87%。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截至目前,共梳理、调整县级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258项,其中:取消45项、合并实施153项、承接和属地管理58项、审批改备案2项。深入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专项行动,全县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办事环节平均压缩30%以上、申请材料精简51%、办理时限压缩57%。

三是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权责清单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富政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24家单位涉及577项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按要求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平台上发布,确保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四是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高效完成行政审批局组建、事项和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截至目前,全面完成192项进驻事项进驻工作,分别进驻了民政、残联、自然资源、发改、林业、运政、环保等共计25家单位,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共96人。持续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升服务质效,致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贴心服务。

五是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强化政府系统自身建设,以增强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为重点,着力引导和推动全县政府系统及其工作人员铸牢忠诚之魂、勇闯发展新路、担当时代使命、提升服务效能、锻造过硬本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我县政府和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积极为公众参与提供机会和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如城区进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老旧小区改造、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收费规范运营等方面,均召开了公众听证会。由于决策民主,程序合法,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顺利。

二是全面深化合法性审查。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已成为我县行政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法制机构根据需要列席县政府常委会,参与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尤其房地征收、招商引资、政府协议等必经法制审核,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县初步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印发了《<关于转发进一步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富治县办〔2021〕8号),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咨询、合法性审核、诉讼、复议、突发事件处理、信访等工作中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备审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67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26号)以及“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制定主体,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备案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政府公信力。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有效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在全县的正确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效率化。2021年对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是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县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定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制定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负责清理,并根据清理情况,结合实际分别作出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三种相应处理,相关清理结果均按规定通过政府信息网站、社会媒体等各种形式公开。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综合行政执法。2021年,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我县继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综合执法改革,组建五大综合执法队伍,并将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等重大举措,大幅减少县级执法队伍种类,整合执法力量。

二是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目前,乡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在县委组织部召开座谈会讨论,并到各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论证改革方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涉企检查报审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出台了《富源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方案》,印发了《富源县司法局关于2021年涉企检查计划报审备案工作的通知》(〔2020〕-24)、《关于做好迎接省第一检查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和2021年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2021〕-85),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管理系统和网上考试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电子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网络化。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

一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全县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稳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县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并配合传统媒体作为辅助渠道。

二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国务院“互联网+监管” 平台建设。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两个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录入国务院“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并利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三是继续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落实 “双随机” 行政检查模式。在历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县根据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情况,组织各执法单位对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反复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模式,推进执法信息向公众公开。截至目前,全县21个成员单位已全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1年制定部门计划74项,制定部门联合计划38项,已在协同平台制定45项计划,认领部门抽查事项清单390项,部门联合抽查事清单32项。

(五)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一是积极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富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富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专门机构和队伍、强化行政复议保障等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功能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未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况。截至目前,行政复议共收到申请12件,受理4件,维持被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4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和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8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被告均为县人民政府。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2件。

三是注重加大行政调解力度。着力构建第三方参与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打造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房屋(土地)征收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九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调解的范围、程序、时限,统一调解法律文书。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人民调解中心,有效推动行政争议解决,积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氛围仍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比较薄弱,个别部门领导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尚有欠缺,习惯性将依法行政让位于单一的行政效率。

二是法治督察、考评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督察考评威慑力亟待建立,缺乏强有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三是机构改革后新的体制机制亟待理顺。建成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责任重大,任务繁多,司法部门协调能力有限,难以协调全面,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

四是政府及其部门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才保障不足,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严重不相适应。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繁重,人少事多,穷于应付日常事务,无法满足实现全面依法治县的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暨实施方案(2021-2025)》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体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本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政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法治政府“顶层设计”,咬紧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富源实际,确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是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实事求是进行自查自评,将认真分析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强项和短板,采取措施保持强项、补齐短板,争取早日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全面深入推进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入推进执法“三项制度”;针对社会关注、攸关民生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力度。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四是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相关工作,推动县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并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