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不动产继承公告(第二期)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2-06852
  • 2022-06-01 15:53

申请人:郭丹凤,女,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三日出生,公民身份证记载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火巷路11号,公民身份证号:532225********1347;

郭汉娇,女,一九五O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生,公民身份证记载住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西平镇腰堡路76号15幢3楼8号,公民身份证号:532201********5422;

郭静,女,一九六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出生,公民身份证记载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36号4幢4单元201室,公民身份证号:532225********0023;

郭毅,男,一九六五年一月十四日出生,公民身份证记载住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望春苑8幢4单元9J号,公民身份证号:532225********0513;

被继承人:郭雨生,男,于二0一四年七月十六日死亡注销户口,原公民身份证号:532225********0019; 刘珍,女,据继承人口述老人之前未办理户口簿及身份证,去相关部门查询也未找到身份信息及死亡信息,死亡时间据继承人口述为二00八年二月初四死亡,并提供了墓碑照片,同时继承人也书面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与事实相符;

申请人郭丹凤、郭汉娇、郭静、郭毅于二O二二年六月一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郭雨生常住人口登记卡死亡注销原件一份;

二、郭雨生与刘珍墓碑照片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继承协议书原件一份;

四、遗嘱公证书原件一份;

五、房屋所有权证及云南省城市(镇)土地使用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共三份;

根据继承相关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郭雨生于二0一四年七月十六日死亡注销户口,刘珍于二00八年二月初四死亡。

二、被继承人郭雨生生前立下遗嘱并做了公证,遗嘱中说明郭雨生份额由郭丹凤、郭汉娇、郭静、郭毅共同所以。刘珍先于郭雨生死亡,刘珍的份额分成四份,郭雨生其中有一份并转给他长孙郭毅所以,其余三份由三个女儿继承,据申请人和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称,刘珍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嘱赠抚养协议;

四、郭丹凤、郭汉娇、郭静、郭毅三人于二O二二年六月一日在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现场签订房地产继承协议书;

五、本次登记涉及的财产是:1999年11月17日登记在郭雨生和隐形共有人刘珍名下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富建房字第001205号,房屋坐落于县城东河路176号,房屋总层数为1层,幢号为1幢,结构为砖混,房屋总层数为1层,所在层为1层,建筑面积58.89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

根据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上述财产属郭雨生、刘珍遗产。郭雨生、刘珍的上述遗产由郭丹凤、郭汉娇、郭静、郭毅共同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继承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告事项:郭丹凤、郭汉娇、郭静、郭毅共同继承郭雨生、刘珍的上述遗产。法定继承人或其他权利相关人员对该继承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高铁北站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