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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水城水库跨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015158708/2022-06645
  • 2022-05-12 11:48

曲靖市《水城水库跨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曲政办函〔20228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已于近期印发实施,为做好《应急预案》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2014424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01844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明确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内容和方式。近年来,全国各地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频繁发生,相关应急处置机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有效应对水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城水库汇水区(涉及麒麟区、富源县)共计154.394km2范围内的涉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八个部分,具体分别为:总则、事件分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预警、事故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涉及范围,水城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第三部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组织机构的总指挥为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为市政府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

第四部分预警、事故报告与通报。根据水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两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和Ⅱ级预警,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主要包括会商和研判、应急监测、响应分级、应急处置、医学救援、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响应终止等内容。

第六部分后期工作。主要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等内容。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主要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等内容。

第八部分为附则。

《应急预案》还包括水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和水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控体系建设两个附件。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水城水库跨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