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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关于寻找与密切接触者同活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015158708/2022-06064
  • 2022-04-01 20:58

广大居民朋友:

202233023:31,富源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接市指挥部推送协查函,函告我县1名群众被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县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出的次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观察,目前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现将该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密切接触者3活动轨迹

328日,13:1516:20乘坐航班(9C8829座位18F)由上海虹桥机场到昆明长水机场,16:48从机场中心站乘坐地铁于17:44到环城南路站,在环城南路附近小吃店(具体店名不详)吃饵丝后离开,随后步行至昆明火车站,19:56乘坐火车(Z162车次15车厢无座)于21:11到达曲靖火车站,21:30乘坐网约车(车牌不详)于22:40到富源县教育局路口,随后乘坐滴滴车(车牌:云DD18288)回胜境街道迤山口家中后未外出。

329日,在家未外出。

330日,在家未外出。

331日,凌晨3:00胜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其转入富源县花园子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

二、核酸检测情况

该名密切接触者, 331日核酸检测(双采双检)结果均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三、相关要求

一是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外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是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治,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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