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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2-01-30 1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编制2021年度富源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富源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在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依法公示了部门预决算及其他公示公告等内容,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及引发负面舆情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持续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党工委委员伍思源同志分管政务分开工作,并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学校及各科室提供的信息,由信息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按照有关文件每月按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开,做到精准无误。2021年,全年累计公布17条,其中部门预决算3条,政策性文件2条(方案)、公告公示11条、批复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2022年,县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内容,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将涉及教育领域的重要信息主动上网公开,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