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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2-05681
  • 2022-01-30 10: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根据上级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富源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61224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积极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分工,部门公文、经济信息、工作动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回复、部门预决算及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三)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落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检查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富源县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富源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1号)、《关于对城镇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富政办发[2005]14号)、《富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富源县人民政府公告第40号))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虽较之往年更加完善,但依旧存在着信息公开规范性不够强,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新方案,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压实信息责任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