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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统计局
  • 015158708/2022-05663
  • 2022-01-30 10: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富源县统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统计部门工作社会透明度、推进依法统计、提高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明确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1年,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在“富源县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公开统计信息1条,在单位公开栏公开工作信息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不规范,内容单一;三是一些涉及统计数据的信息,因等待国家、省、市反馈,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数据富源”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