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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2-05657
  • 2022-01-30 10: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部门信息,提高市民知晓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单位共在各类公开载体发布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审核与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工作,负责牵头承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超期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单位加快政府信息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情况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三级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群众在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能及时回复,按时办结,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泄密和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2.84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2022年,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努力将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城市管理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审阅公开内容,规范程序,做好公开内容质量把关。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的政府服务职能,为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积极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