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不动产权利人赵凤仪、杨忠英(杨中英),其“房权证富建房共字第004543号”房屋共有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富源县第一中学16幢1单元201室,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7.01平方米,总层数为4层,所在层次为2层,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因赵凤仪、杨忠英已故,其子赵泽普于2021年12月30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2年01月04日至2022年01月24日,公告事项:作废“房权证富建房共字第004543号”房屋共有权证并补办新不动产权证书,若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