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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司法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1-12-16 17:08

2021年,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项职能”,扎实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履职尽责情况

(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不断提高参谋服务能力,对标对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制定下发了《中共富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富源县2021年法治督查工作计划》,组织筹备了富源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认真起草《法治富源县建设规划(2021-2025)》《富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提请会议审议。同时,县司法局认真履行起执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联络协调职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成立了富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草拟了《富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二是规范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新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名,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的合同、协议审查8次,提出法律意见20余条,法律顾问“法律医生”效果不断显现;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2021年,参与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1件,办理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件。严格落实涉企检查报审制度。2021年共收到各单位报送的涉企检查年度计划18份,明白卡80份,今年未收到企业举报投诉,涉企检查行为不断规范。

(三)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体平台方面,健全完善17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网络平台方面,持续推广运用云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今年新购置了6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全县共有18台,安装到了各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群众聚集的场所,实现了网上网下相结合。

(四)强化法律援助办理质量。认真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和工作运行机制。坚决落实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件,其中民事75件,刑事139件,公证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0件,参与认罪认罚案件491件,为贫弱者减免法律服务费用65万余元。

(五)巩固提升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水平。一是坚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证流程,不断提高公证办理效率,践行公证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533件,其中:为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上门服务5件,为当事人加班办理168件。二是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坚持科学管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司法鉴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2021年富源县胜境司法鉴定所开展鉴定123例,其中:工伤11例,人伤47例,交通65例。

(六)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断提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月24日邀请了曲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到我县开展专题讲座,全县共计930余人参加学习,发布宣传报道5篇,在全县迅速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热潮。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周、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宪法、土地管理、婚姻家庭、民事诉讼、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6000余册,悬挂(含滚动播出)法治宣传标语80余条,展出宣传展板30余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万余人。三是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适应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富源县县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富源县2021年普法以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是加快“八五”普法规划的推进实施。县司法局认真总结经验,结合省市规划要求,认真草拟了《富源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按程序报批执行。2021年,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2021年,联合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法院 富源县司法局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扎实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保障,县司法局积极请示汇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下发了《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奖补措施,切实提高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序推广“云智调”系统运用工作,2021年,共采购25套电子设备配发到各司法所,出台《富源县“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中安司法所、富村司法所2个司法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通过了市级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八)强化特殊人群管理,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工作机制,从信息核查、接受登记、分类帮教、必接必送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我县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二是牢牢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今年6月按照省市要求,经县委编办批复,成立富源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规范完善。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措施、请销假制度。在特殊时间节点,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人员摸排,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截至目前,发出警告决定书78份、训诫决定书116份,批准跨市县活动申请8人次,批准外出申请13人次,批准使用电子定位装置19人次,现在还有2人正在使用电子定位装置。提请收监执行5人,提请撤销缓刑20人。

二、正风肃纪情况

一是坚持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组织签订全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二是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政法队伍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研究重大事项的党委班子会、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重要会议邀请纪检组参加,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主动邀请纪检组到场宣讲政策、作警示报告,针对自查被查干部查摆出的问题,及时会同问题线索组进行核查,在研究处理干部时主动邀请纪检组参与监督指导。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将“八个坚决肃清”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开展经常性正反典型教育,利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没有出现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被上级追究通报的情况。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被上级督查检查通报曝光的情形。四是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未曾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三、办事公开情况

依法全面做好办事公开工作,落实权责清单,兑现公开承诺,制作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等便民服务手册印发到乡镇(街道)、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办理的事项、程序、须知、期限等进行全面公开。根据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结合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众网和省财政厅官网进行公开。严格落实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制度,在局机关大门通道两侧宣传栏和公示栏,对党务、政务、办理公证服务流程等进行公开,对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工程项目等需要公开的内容,在公示栏进行公开,及时报送阳光监督平台信息,确保权力、决策事项在阳光下运行。以构建“阳光、规范、服务、满意”规范型服务机关为标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推进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

四、工作效率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适时调整班子分工、开展交流轮岗,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各类培训。抓好信息化办公、视频会议系统、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深化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软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依托掌上云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网下相接,提升法律服务方便性、快捷性。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严格奖惩,用制度管人,用制度促作风,全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21年,司法局党委中心组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4次,党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9人次,党委会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局党委坚持把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委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中国共产党章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违法干警忏悔录警示片;观看《孙小果案件》警示教育片;观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视频并开展交流讨论,使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上恪守一级组织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严格党内生活,对下层层分解党建任务,逐级落实各级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