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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能源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1-12-16 17:07

按照富源县2021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总体要求,围绕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廉政建设等评价内容,结合能源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价。

一、履职尽责

——产业结构调得更优。坚持“两型三化”(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产业发展方向,立足煤炭、火电、光伏等能源优势,持续打造绿色能源牌,着力做好煤炭产业整治重组“后半篇”文章。通过实施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煤矿整治重组后,煤矿数量由2016年172处减至61处、合法产能由2016年2206万吨/年提升至2950万吨/年、规划产能由2016年3300万吨/年提升至4405万吨/年、平均单井规模由2016年19.18万吨/年提升至72.21万吨/年,煤炭产业实现了从“小散弱”到“大优强”的转变。

——安全意识树得更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两个根本”,坚持分级负责和分类指导原则,明确地方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和挂钩包保、联系指导、驻矿盯守责任人,全面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1+6+47”监管模式(成立1个履职督查组、6个安全检查组、47个驻矿监管组),严格落实“一矿一组(室)派驻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抽调122名在职在编监管人员和106名驻矿盯守人员,对全县47处地方煤矿进行驻矿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驻矿监管工作。全县地方煤矿连续92个月实现安全生产,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同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面开展堆煤货场、选煤厂专项整治,责令限期整改煤炭选洗企业71家、清理整顿堆煤货场206家,推进煤炭产业绿色高效发展。

——防控措施落得更实。严格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瓦斯治理措施,全面开展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将全县47处煤矿风险等级分为A、B、C、D四类,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监管。严格执行“两把锁”管理制度,年内地方煤矿建成地面永久抽放系统,高瓦斯及以上矿井建立瓦斯实验室,推广应用“两堵一注”封孔技术,推进煤层瓦斯综合利用,科学治灾让瓦斯变废为宝,已建成瓦斯发电站4座,实现了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赢”。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有掘必探”措施,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的理念,有效防范水害事故发生。积极开展系统达标创评示范矿井创建,年内建成瓦斯治理示范矿4处、顶板治理示范矿1处、水害防治示范矿1处、防灭火示范矿2处、安全培训示范矿8处。

——基础设施建得更强。按照“四个对接”、“四个升级”要求,紧扣今年提出的“五化”矿井建设六个“百分之百”具体任务,实行“一矿一策”挂图作战,推行“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推进、一季一研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五化矿”矿井建设,全力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累计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6432.02万元,建成综采工作面17处25个、综掘工作面37处63个;智能化无人(少人)工作面1个、在建3个;自动化建成4处、在建26处;信息化建成35处;建成一级标准化保级1处、二级27处、三级3处;全县地方煤矿全部实现联合机械化运输,生产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运送人员和100%实现视频监控。

二、正风肃纪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组织干部职工和煤矿企业签订了《廉洁承诺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上级纪委监委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针对节假日开展了纪律作风督查并通报情况。常态推行年度财务审计及能源分局局长离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果,杜绝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持续巩固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成果。

三、办事公开

(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通过亮流程、亮职责,把工作职责、工作时限、办事流程、承诺事项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政务服务措施。将涉及能源行业行政审批(初审上报)事项认真梳理完善,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能源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窗口,热情服务来办人员,把“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切实打通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全局工作职能职责、权责清单、法规制度、执法清单、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信息通过县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同时,设立专项公开栏,适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便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情况、查询信息,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效率

(一)简化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简化、优化和精简全县能源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流程,着力解决能源企业项目审批服务要件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

(二)落实服务承诺。坚持职能职责范围内审批(服务)事项,做到随到随办和“一站式”办理,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办理,力尽所能为煤矿企业提供帮助,不能及时办理向当事人给予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办结。

(三)严格限时办结。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给予办理;没有规定的按照急事急办、小事快办和一次性告知的原则进行办理。

(四)遵循首问首办。认真落实和完善来访登记制度,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设立专门信访室,明确指定由一名领导分管,抽调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来访人员接访、登记工作。

(五)实行追责问责。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的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要求制定详尽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写出书面检查,对情节严重的,给以严肃批评,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廉政建设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委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下属能源分局、队、中心、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学习2次。

(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邀请县委党校专家讲师、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4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失职失责等问题。全年干部职工被党纪政务立案6人,诫勉问责3人,批评教育1人。

(四)坚决防治惩治腐败。定期开展煤炭资源领域案件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加快核查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整治行业领域乱点乱象、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推动全局工作等方面,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富源县能源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