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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015158708/2021-04330
  • 2021-09-20 20:43

孔祥学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陡坡地治理项目款兑付的建议》(第138号),已交县林业和草原局主办,县财政局协助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富源县2014—2018年全县陡坡地治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资金兑付情况

(一)2014年陡坡地治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资金兑付情况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14341号),下达富源县2014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10000亩,布局在中安街道150亩,营上镇2300亩、竹园镇2000亩、富村镇2000亩、黄泥河镇850亩、古敢乡500亩、十八连山镇2200亩,7个乡镇(街道),含22个村委会(社区),37个村民小组,区划了56个小班,涉及农户数3654户。经济林造林树种为梨、桃、核桃;生态林造林树种为华山松、杉木、柳杉、圆柏、冬瓜。

项目实施乡镇(街道)2015年实施完成,经检查合格,于201576日和2016820日,以《富源县林业局关于预拨2014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补助资金的通知》(富林发〔2015〕8号)和《富源县林业局关于拨付2014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补助资金的通知》(富林发〔2016〕34号)文件,两次共拨付了种苗造林补助资金300万元。于2016820日,以《富源县林业局 富源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14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富林联发〔2016〕4号)文件拨付了第一年生活补助500万元(500/亩)。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已经完成第一次的资金兑现工作。经检查小班地块,林木长势良好,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第三年、第五年要把现金补助资金兑付完,项目实施的年限至2019年已经到期。而项目资金应付未兑付资金为700万元(第三年300/亩、第五年400/亩)。

(二)2017年陡坡地治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资金兑付情况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通知》(曲财农〔201764号)精神,下达富源县2017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5000亩。布局在中安街道900亩、墨红镇780亩、大河镇2250亩、营上镇570亩、富村500亩,5个镇(街道),含15个村委会(社区),30个村民小组,区划了52个小班,涉及农户数2027户、805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32户、1401人,涉及大户承包造林4户。项目建设经济林面积4030亩,造林树种为清水梨、砀山黄桃、美国红宝石桃、黑炭杨梅、红灯笼车厘子、大红袍花椒、红光板栗、树梢红柿子、红香椿等;建设生态林970亩,造林树种为杉木、旱冬瓜。

项目实施乡镇(街道)2018年实施完成,经检查合格,于201847日,以《富源县林业局 富源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富林联发〔2018〕1号)文件拨付400万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资金150万元(300/亩),第一年生活补助资金250万元(500/亩)。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到2020年(栽植后的第三年)应兑现300/亩的生活补助资金即150万元未兑付。

(三)2018年陡坡地治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资金兑付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1856号)及《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通知》(曲财农〔201838号)精神,下达富源县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2000亩,项目布局在黄泥河1940亩、大河60亩,2个镇,含5个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区划了11个小班,涉及农户470户、203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99户、419人。项目建设经济林面积1940亩,造林树种为大红袍花椒;建设生态林60亩,造林树种为杉木、旱冬瓜。

项目实施乡镇2019年已经实施完成,经检查小班地块,林木长势良好。应拨资金为220万元未兑付,其中第一年种苗造林60万元(300/亩)、第一年农户生活补助100万元(500/亩)、第三年农户生活补助60万元(300/亩)。

全县2014-2018年陡坡地治理项目共完成17000亩,省级补助兑付资金2550万元,目前完成兑付资金1200万元,未兑付资金1350万元(应兑未兑1270万元,未到兑付年限的80万元)。

二、黄泥河实施陡坡地项目补助资金兑付完成情况

富源县2014年实施陡坡地治理项目10000亩(黄泥河实施850亩),全县已下拨800万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300万元(300/亩)、第一年现金补助500万元(500/亩),其中黄泥河镇下拨68万元。第三年300万元(300/亩)和第五年400万元(400/亩),补助资金未下拨兑付。2018年实施陡坡地治理项目2000亩(黄泥河实施1940亩),补助资金未下拨兑付。

三、针对建议作如下答复

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发了《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林草2021〕18号),林草局规划财务科、营林科根据文件精神,把全县几年来实施的林业项目情况,经过认真梳理,应兑未兑资金有2669.42万元,涉及的项目有陡坡地治理、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治理、高铁沿线绿化,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项目。富源县因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占用了大部分资金,“三保”压力大,造成资金拨付滞后。并且,省、市主管部门对各类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资金兑付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查,并要求富源县人民政府根据调研和督查的情况,尽快解决各类项目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同时,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向政府领导反映,也向县巡查组反映补助资金拨付慢的问题。望能尽快完成资金补助兑现,确保退耕户的权益。希望黄泥河镇实施的林业项目,在今年雨季做好项目实施造林地块的造林及补植补造工作,提高保存率,确保验收,以便资金兑付。

感谢你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改革和发展,欢迎随时监督和指导。


承办人:汤智勇温绍能

督办人:刘光兴姚小稳

联系电话:0874—4612960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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