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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虎明等2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政任〔2021〕5号)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富政任〔2021〕5号
  • 015158708/2021-03598
  • 2021-09-01 20:4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中共富源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191日研究决定:

刘虎明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胡仕敏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肖本国 任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小跃 免去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柏徽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蒋尚钻 任县财政局中安财政所所长(试用期1年);

荣春达 任县财政局竹园财政所所长(试用期1年);

文志欣 任县财政局黄泥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1年);

陈小开 任县财政局老厂财政所所长(试用期1年);

李应进 任县财政局古敢财政所所长(试用期1年);

张兆昆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宝红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察员;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刘思杨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肖枝航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墨红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1年);

关志高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1年);

尹光学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墨红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保永辉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黄锋端 任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旺兴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胡丹丹 机构改革,原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石万郁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19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