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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1-09-13 16:41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201000


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0年,富源县公安局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公正执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无人民法院判决无罪、人民检察院发检察建议及国家赔偿案件。
一是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安保任务,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维护了治安稳定。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侦破、查处了一大批刑事、治安案件,打击处理了一大违法犯罪嫌疑人,缴获了一大批赃款赃物,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驾驶治安局势能力提高。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抓手,以“达标”创建为载体,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以科技主导警务,信息化服务实战水平进一步提升;狠抓社区警务工作、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实力、提高了基层战斗力。
四是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解决了长期以影响富源县城道路交通的载客三轮车及富法路消防大队前路口设计不合理等实际问题,提升了城区交通环境和形象;深入推进“清剿火患”行动,有效防范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强化爆物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了涉危涉爆案事件;以“平安监所”创建为载体,强化监所安全监管,确保了监所安全。
五是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始终坚持宽严治警,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警纪警规,队伍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强化民警教育培训,强化执行力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升了公安队伍形象,和谐了警民关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7人。其中:行政编制48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68辆,在编实有车辆6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1497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14779.64万元,占总收入的98.72%,其他收入192.11万元,占总收入的1.28%。与上年相比增加2597.23万元 ,增长20.99%,主要原因为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基本支出正常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1499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7.97万元,占总支出的84.34%;项目支出2348.61万元,占总支出的15.66%;与上年对比增加2,286.62 万元,增长17.99%,主要原因为上年财政资金困难,未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同时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基本支出正常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4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3.36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为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基本支出正常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80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此内容涉密,不适宜公开。(云保局函[2018]34号文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86.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5.64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为:上年财政资金困难,未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同时本年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基本支出正常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203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2%。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案件办理支出、安全保卫据点建设、设备购置及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记实调出本县、退休、在职死亡职工职业年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33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全体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6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老旧小改造支出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6万元,完成预算的8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02万元,完成预算的8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4万元,完成预算的41.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会计法及各项财经法规。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45万元,下降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37万元,下降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2万元,增长4.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会计法及各项财经法规;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因为财政困难,上年未支付的公务接待费于本年支出,导致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2万元,占91.41%;公务接待费支出22.94万元,占8.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4.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8辆。主要用于富源县公安局所有公务用车车辆正常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及各项工作开展正常接待各上级及下属部门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96.0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32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727.02万元,降幅74.34%,减少原因2020年财政资金困难,日常公用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6886.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1.36万元,固定资产23202.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42.9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75.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652.3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42.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201111


附件:富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