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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2-07260
  • 2021-09-13 15:10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1000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富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城镇化率达42%,比2019年提高1%;城镇建成区面积达50.5平方公里,比2019年增加6.5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02%,比2019年提高0.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7%,比2019年提高1%;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比2019年提高1%;。
1.抓经济发展,“1+4”指标任务超额完成
全年启动和实施城镇建设项目29个,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完成建筑业总产值总产值7.19亿元,同比增速12%。实现建安工程投资额增速12%。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 20.14万平方米,同比增22%。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606人,同比增20%;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836.5万元,同比增25%。
2.抓城市建设,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启动总投资约5878万元,全长6873米的曲靖市富源县胜境大道(富法路党校至大庆桥道路)应急修缮工程。实施县城3485立方米的河道、街道排水沟、排水管、检查井等设施清淤,投资1000万元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实施县城公厕改造建设6座。结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求,全对县公共厕所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县城改造提升公厕46座,积极主动配合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行政村公厕改造任务29座,学校旱厕改造任务221座,行政村公厕161座,户厕改造 58445座。全县计划新建改造洗手设施819座,实际完成1289座,超计划完成470座,洗手设施建设成为城乡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县城污水处理厂全年共处理污水900多万吨,排放达到国家一级A类标准。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各个项目建设,已启动实施项目30个,累计投资约10.07亿元。
二是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效果显著。做好东门河北段治理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完成富源北站火车大桥至金田原段(约1公里)范围的污水管网、河道清淤、园林小品、绿化亮化等建设。完成“今飞·御景园”项目进行验收资料审查和“飞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变速器压铸壳体项目”绿化验收。实施胜境街南段路灯管线埋设5300余米,检修、维修灯盏120余套。
3.抓建筑安全,行业领域质量秩序稳定
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和监理责任,从建设工程设计、图审、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源头加强管理。全年下达监督检查执法限期整改通知书8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2份,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令整改5起。全年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安全监督注册登记共计5项,21个在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90万平方米。共受理招标申请和备案业务16项,节约资金5022.54万元,公开招标率达到100%。“9.18”防空警示演练活动持续开展。
4.抓民生基础,城乡住房和县城供水有效保障
一是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有序。全年完成存量房网签170宗,面积约2.16万平方米。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37个小区1598户15.64万平方米改造任务,以及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63个小区2860户25.74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2020年棚户区改造878户“改、扩、翻”任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物业企业乱收费、多收费、少服务、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不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是县城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全年投入80余万元对供水管网进行维修维护2000余米,抢修输配水主管60余处。完成供水量约700万立方米。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造移交户表改造2000余户。老城区居民自建住宅区供水管网改造2000余米,安装智能水表300余只。北片区供水工程已完成两座4000立方米清水池、混合絮凝沉淀池、办公室等主体工程建设。
5.抓城乡统筹,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全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66户(其中:4类对象700户、非4类对象1466户)。投资600万元完成竹园镇日处理15吨无害化垃圾热解炉建设并投入使用,投资250万元完善富村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投资300万元完善大河镇集镇污水管网建设,投资650万元完成墨红镇污处理厂及水管网建设。持续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组织集中清扫11次,共治理各类脏乱差现象7326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564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41.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3488.08万元,下降39.72%,主要原因为:2020年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彩票公益基金安排支出的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450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74万元,占总支出的4.32%;项目支出33014.07万元,占总支出的95.68%。
与上年对比减少15628.44万元,下降31.17%,主要原因为:2020年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彩票公益基金安排支出的项目以及农村人居环境专项债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0.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72万元,增长31.34%,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是人员刚性工资的增加,另一方面是2020年补缴以前年度欠缴社保缴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14.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84.15万元,下降32.62%,主要原因为:2020年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彩票公益基金安排支出的项目以及农村人居环境专项债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富源县城污水处理费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全年完成了污水处理1262.37万m³;
2.支付贷款本息1328.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农发行、浦发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本息(用于沪昆高铁站前广场贷款、两污贷款、农危改贴息等);
3.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支出8996.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购置、垃圾渗滤液处置建设、村庄道路建设等;
4.住房租赁补贴发放99.31万元,完成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5.城乡建设项目资金332.68万元,主要实施县城公厕改造建设6座,实施胜境街南段路灯管线埋设5300余米,检修、维修灯盏120余套;
6.沪昆高铁站前广场基础设施配套专项债支出14990.54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旅客服务中心、站前广场停车场、站务楼、安检中心、游客接待中心、驾乘公寓、维修车间供电等配套设施;
7.城北新区供水工程抗疫特别国债支出4875.5万元,用于新建2.0万吨/日水厂一座,减压池一座,新建原水输水管11.24公里,配水管网37.6公里及配套设施。
8.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77.29万元,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37个小区1598户15.64万平方米改造任务,以及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63个小区2860户25.74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2020年棚户区改造878户“改、扩、翻”任务;
9.体育活动中心工程款支付580.67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市民居住环境,增加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01%。与上年对比减少16833.81万元,下降75.29%,主要原因为:2020年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北片区项目开发等工程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每月生活补助1200元/人,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24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
5.城乡社区(类)支出329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支出、体育公园建设、小城镇建设及还本付息。
6.农林水支出25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七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公厕等项目建设;
7.住房保障(类)支出138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8%。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贴息、老旧小区改造、廉租房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3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的5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支出,时刻牢记“过紧日子”思想,减少相关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1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3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8.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支出,时刻牢记“过紧日子”思想,减少相关费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精简支出,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2019年部分费用2020年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53.44%;公务接待费支出3.05万元,占46.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洪抢险等应急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等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8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支出,时刻牢记“过紧日子”思想,减少相关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595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64.58万元,固定资产62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7572.5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00.8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54.9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288.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1111


附件: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