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人大 第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1﹞60号
  • 015158708/2022-05326
  • 2021-08-30 15:51

刘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占道经营、违法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您在建议中所述“县城区公共区域或小区内大部分人不愿意配合整改占道经营、违法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工作”的现象在县城部分区域客观真实存在。

二、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整治“占道经营”方面。为加强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彻底解决县城流动摊点、越店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结合富源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主城区流动摊点、越店经营、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及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通告》、《关于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活动的倡议书》6000余份,签订《富源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民承诺书》2500余份。同时,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金城农贸市场、胜境农贸市场、王家屯农贸市场进行经营。

(二)在整治“违法乱搭乱建”方面。对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监管,主要采取日常检查、定时或不定时巡查等方式进行,坚决整治城区违法违规建房,遏制无序乱建行为,严厉打击占用空间规划“红线”、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自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秉持“全民监督、鼓励自拆、和谐治违、依法拆违”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拆违控违管理新机制,有效形成群众共同参与,依法拆除违建,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城市管理氛围。在群众自拆和政府助拆的协同配合下,中安街道金牛小区小黄河延岸1225平方米、后矿社区大庆小街298平方米、电力小区143平方米违法违章建筑得到顺利拆除。对标《富源县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后所镇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进行了督查、指导。

(三)在整治“乱停乱放”方面。按照《富源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富爱卫专项办〔2020〕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抽调8名队员配合交警大队对县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长期联合整治,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对乱停乱放影响正常通行的车辆进行拖移清理;对“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随意碾压绿化带、人行道小板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对1100余辆乱停乱放车辆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城市停车乱象、城市市容秩序得到显著提高。

刘丽芬代表,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尹奇卡

督办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