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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人大 第十七届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1﹞53号
  • 015158708/2022-05324
  • 2021-08-30 15:50

朱恩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建设一批环卫工人简易爱心休息室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您在建议中所述“因为没有休息室,环卫工人累了只能在路边休息,饿了只能坐在商铺前、路边的街沿石上吃冷饭冷菜,下雨了只能躲在沿街商铺的屋檐下”的现象客观真实存在。

二、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改造设置爱心休息室。我县环卫工人主要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环卫工人长时间作业,没有固定的休息场所及清扫保洁工具摆放点。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在没有合适地点建设爱心休息室的情况下,我单位积极向县总工会请示在文庙处设置了职工驿站,同时,结合县城整体规划与空间利用,逐步将县城47座吸烟亭改造成环卫工人爱心休息室,为环卫工人提供休息、驱寒避暑、遮风避雨的歇脚点,并将休息亭内座椅设计成收纳箱,既可以摆放清扫工具,又保证了休息室的美观。

(二)规范管理爱心休息室。为保证爱心休息室干净整洁,我单位督促环卫承包公司(云南千弘市政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加强休息间规范管理,让环卫工人爱护休息室物品设施,清扫工具按要求摆放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不能乱摆乱放,影响休息间整体形象。

朱恩宪代表,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王子飞

督办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