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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 第74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民政局
  • 富民复〔2021〕13号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1-08-04 18:04

张树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殡仪服务乱象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遗体接运车辆调度管理,加强对殡仪服务工作的监管的建议

火葬启动之初,县殡仪馆共有遗体接运车辆10辆,依靠接运人员不分白天黑夜努力工作,基本能满足遗体接运需求。随着接运工作逐渐改为白天完成,车辆调度明显紧张。县民政局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督促服务单位于201911月增加车辆至15辆,并在富村镇设置中转站,常驻车辆4辆保证应急需求。今年以来,扎堆接运成为普遍现象,大家不再按遗体24小时进入殡仪馆的规定办事,而是根据先生瞧的日子办事,日子好的天数,有三四十具遗体等待接运,其他时候,殡仪车辆多数闲置,零接运天数也屡见不鲜。不按规定办事,是车辆调度难的根本原因,像目前的扎堆接运现象,殡仪馆不可能按特殊日子的接运量来准备车辆,我县平均每天死亡人数为13人左右,现有的15辆车正常情况下不论怎么调度都是完全可以满足接运需求的。现行的派车流程是:殡仪馆接到死亡信息后,根据信息上报的先后顺序和运距合理安排出车顺序,没有搞特殊、讲关系等现象。县民政局选派了3名工作人员专门在殡仪馆驻点参与、帮助、监管殡仪服务及殡仪馆各项工作,重点保证服务流程规范,不诱导、不捆绑消费,严格按公示开展服务项目和收费,严格按申报接运顺序派车经县人民政府民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将死亡居民遗体24小时内入殡仪馆调整为死亡居民遗体72小时内入殡仪馆,目前已行文下发执行,我们将严格执行好72小时遗体入殡仪馆的规定,督促加强整改,积极适应制度调整对接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保证车辆在数量上满足需求,在调度安排上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化解因遗体存积导致的接运矛盾。

二、关于加强对选择性环节的价格监管的建议

殡仪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基本服务有: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服务均为选择性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单位自主定价并报发改部门备案。县民政局始终高度关注各方面的反映,不断强化对殡仪服务的监督管理,一是会同发改部门认真把好选择性服务项目准入关,取消了一批价格虚高、不符合富源实际的服务项目。二是多方了解其他地方殡仪服务收费情况,参照全省范围最低收费标准指导服务单位合理确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三是指导制定、公开办事流程并督促落实;四是督促落实服务项目、销售用品明码标价,对服务过程进行日常监管。县民政局选派了3名工作人员专门在殡仪馆驻点,负责监督火化证的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逝者档案管理以及殡仪服务的日常监管等工作,在遗体接运过程中,把服务清单提供给殡葬信息员,提前告知丧属殡仪基本服务、选择性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做好殡仪服务宣传工作,重点告知所有选择性服务项目都不是必选项,丧属自主决定选或不选,向丧属提出节俭办事、理性选择的建议;遗体进馆服务过程中,监督殡仪服务行为,杜绝出现诱导、捆绑消费等现象发生,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服务行为,最大限度发挥好殡仪馆公共服务职能作用,助推全县殡葬改革。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还没有办理完成的事项,我们会持续用力,确保办好取得实效;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我们也会持续关注、积极争取;对因政策限制不具备条件的,望给予理解,同时也恳请帮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杨柳;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正华


富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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