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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4号)

  • 富源县审计局
  • 2021年第4号
  • 015158708/2021-01557
  • 2021-04-06 15:54

富源县2019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通[2020]14号)的规定和要求,富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对富源县2019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试点发行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财预【2017】8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7】190号)以及云南省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公开新增专项债券(二期)文件要求,下达曲靖市富源县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额度20000万元。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管理,促进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债券资金管理。

(二)专项债券发行

云南省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分配曲靖市富源县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公开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000万元,债券期限7年,票面利率3.32%,发行日期2019年8月23日,到期年度2026年,资金用于2019年度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专项债券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1、项目建设具体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新建,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小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包括大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三是村内道路工程建设;四是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建设项目;五是饮用水源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纳入财政支出预算项目库管理,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的使用按项目进度拨款。

二、审计建议

(一)建立健全富源县专项债券管理约束机制,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投资的项目具有长效性,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加强专项债券结存资金管理,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竣工结算、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

(三)大河镇污水处理厂厂房已竣工、污水处理设备已安装结束,但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未动工,应督促尽快组织施工,尽早发挥效益。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富源县财政局采纳了审计提出的建议,根据审计建议,督促大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全面完工,进一步健全加强对工程的后续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