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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号)

  • 富源县审计局
  • 2021年第1号
  • 015158708/2022-07124
  • 2021-03-05 15:18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至4月,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富源县农业农村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加挂富源县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富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个, 二级财政预算单位1个(富源县大河乌猪研究所)。富源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属19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另有2个社团组织(富源县魔芋协会、富源县大河乌猪发展协会)。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中发现存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应缴未缴县财政统筹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31376.50元,应缴未缴县财政统筹使用。

(二)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应完工未完工,影响农业生产发展效果。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期间,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31376.50元,已如数缴入县级国库统筹使用。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应完工未完工项目,于2020年12月已全部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含下属部门)2019年度存在无公函公务接待费支出,今后应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8日)及相关规章制度,严禁无公函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发生。同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接待标准,督促被接待人员自觉交纳相关费用。二是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富源县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增强财政预算的法制性和约束力。确保“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支出超年初财政预算指标的情况不再发生。三是截至2019年末,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含下属部门)项目支出结转科目余额11644755.50元,今后应当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加强项目资金往来款项的清理结算、管理使用和跟踪问效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盘活可用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充分发挥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应当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同时加大部门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严禁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久拖不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对这次审计存在的问题度重视、已全部整改落实;提出的四条建议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