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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源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015158708/2021-03625
  • 2020-10-23 15:55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1日印发了《富源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富政办发〔2016〕173号),现就政策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富源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期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保障饮用水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2016〕)3号)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72号)精神,结合富源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制定了富源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目标和各年的年度目标。到2020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到2030年,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推进农业污染防治。

2、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布局,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再生水利用。

3、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严控地下水超采,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发展节水农业,科学保护水资源。

4、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三)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价格税费,完善收费政策,落实税收政策。

2、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发展环保产业。

3、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4、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治污设施建设资金。

5、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6、严格目标任务考核。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7、强化公众配合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