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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1-04-01 17:11

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和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对以县劳动人事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制定的截至2019年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认真清理,现决定对主要内容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已经废止,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所涵盖以及与国家、我省现行政策相抵触的1件文件予以废止。对主要内容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已失效,适用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其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7件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