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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
  • 015158708/2022-05068
  • 2021-02-18 1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qjfy.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支行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云芳副行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支行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要求,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与保障。依托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的沟通联系,配合支持做好平台建设。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监督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注:1.在填写时,请注意和法律部门、具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部门沟通,确保数据准确。

2.“本年新公开数量”统计本年新制作并公开的数量,不含往年制作但在本年公开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1.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2.“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1.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2.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和程序,搭建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技能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问题支行将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人民银行和富源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强化沟通协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宣传栏、内联网和文明单位创建局域网等公开载体建设,加强与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发布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人员整体素质。从组织领导、制度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加强人员的学习、培养,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上级人民银行和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支行在后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面临一些困难,特提出期盼。一是提供法律知识协助。系统中的部分数据需要法律事务部门的配合,但县支行不具备条件设置部门和人员;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力度。支行人员少且流动大,均是办公室人员兼职办理,工作衔接度不够,望上级行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学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