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3-08643
  • 2023-08-18 15:20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简介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乡镇(街道)区域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八)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业务工作和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九)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 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7 号)、《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发〔2019〕5 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执行。

(十)完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设4 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城市管理科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法路(胜境广场旁)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74-4615279

负责人: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