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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遗失公告(刘永书、徐菊民)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1-00712
  • 2021-03-02 11:17

有不动产权利人刘永书、徐菊民,其“富建房字第003388”房屋共有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富源县金城广场,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81.16平方米,总层数为6,所在层次为4,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刘永书、徐菊民于2021年3月2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22日,公告事项:作废“富建房字第003388”房屋共有权证并补发新不动产权证书,若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补发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