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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河流水污染防治有待加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6 23:20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3185

按照《富源县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18〕59号)要求。现将“关于部分河流水污染防治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桃园小河地处罗平、麒麟、富源三县交界,总磷由2015年的0.015毫克/升上升为2017年的0.27毫克/升,氨氮由2015年的0.77毫克/升上升为2017年的3.36毫克/升,水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二)整改措施

实施沿河周边村落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桃园小河周边企业监管,到2020年,桃园小河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功能区划(Ⅳ类)要求。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18〕59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一)以转型升级引领抓好环境保护

一是维护水生态环境。富源县竹园镇茂兰小河流域内有煤矿4家,通过整合升级后,整合关闭煤矿3家,仅保留1家,减少了工业污染。竹园镇、生态环境、能源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要求负责监管,切实维护好茂兰河生态环境。二是重新谋划农业产业布局。竹园镇积极融入富源县“一核、一廊、四区”产业发展集群,重点打造优质水果、紫薯、魔芋等优势产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茂兰小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二)以社会监督保障整体实效

一是建立收集系统。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按照“户收集、村清运、镇处理”的原则,建立了人居环境提升长效机制,安排了12名河道保洁员,定时对茂兰小河进行垃圾清理,按照每人补助25元的标准,在茂兰小河沿线建立了垃圾收集系统,清理整治农村“三堆”问题,基本杜绝村民向河道倾倒垃圾等不良习惯,截至目前,共投入挖机2台、垃圾运输车3辆,出动人员200余人,投入资金20万余元,共清淤茂兰小河6.5公里,清理垃圾315吨。二是建立民间河长制,聘请了一名政治素质高、环保意识强、责任心强的老党员担任茂兰小河民间河长,负责对茂兰小河进行巡查和监督。同时,将茂兰小河镇村级河长对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部门联动推动工作落实

每个月对茂兰小河水质进行监测,水质均达标。县水务部门积极协调资金20万元,用于茂兰小河河道清淤及保洁;申报了六大水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计划对竹园镇茂兰村委会6个村5千人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竹园镇人民政府投入资金10万元,积极开展河道清淤行动,清理淤泥、生活垃圾等。

(四)以强化舆论宣传提升环保意识

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广播中对茂兰小河沿线居民,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河道环境保护宣传,切实提升了企业、餐馆、店铺、群众对茂兰小河道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认知度和知晓率。

在下步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继续将茂兰小河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巡查频次和垃圾收集清运频次,结合当前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行动,以河湖水面漂浮物为重点,对茂兰小河进行拉网式清理,维护茂兰小河生态环境。

根据富源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11月18日、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18日监测数据显示,茂兰小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水质标准限值,完成了到2020年底茂兰小河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功能区划(Ⅳ类)要求。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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