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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督转〔2019〕32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D53030020191117004号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22 14:48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zfb  浏览次数:14245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2019〕32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D53030020191117004号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戴桃玲为组长,副县长黄波端为副组长,由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富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水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能职责,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现将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
    举报件描述:举报人举报位于富源县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底井村,位于村子上游的瓦窑坪养猪厂将养猪的猪粪水直接冲到塘子里,粪水渗漏到旁边的饮用蓄水池里,使该村民小组300多户人家的生活饮用水被污染,无法饮用。希望督察组解决。
    二、调查核实及办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1.群众举报的养殖场为富源县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兴旺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富源县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底井村上游,现场核实,养殖母猪20余头、肥猪30余头、仔猪130余头,养殖场建设了部分环保设施。由于养猪场地处低洼位置,雨水增多,养殖场旁边有一水塘(即瓦窑田水塘),水塘水位增高,导致环保设施被淹没,水塘水质受到污染。目前,养殖场用抽粪泵将粪污集中后运出,但仍存在环境风险。根据富源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11月19日采样监测结果,瓦窑田水塘水质部分指标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2.村民所举报的水塘为瓦窑田水塘,位于养殖场旁边,但不是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底井村饮用水源点。经调查,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底井村饮用水源点为龙王庙水源点,根据富源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11月19日采样监测结果,底井村龙王庙水源点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可作为饮用水源。
    (二)办理情况
    1.针对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兴旺畜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已依法开展调查,下步将进行立案查处。
2.2019年11月19日,调查处理工作小组约谈养殖场法人代表,责令养殖场制定整改方案,签订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兴旺畜牧开发有限公司粪污污染问题整改承诺书,养殖场法人代表承诺:关停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兴旺畜牧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2019年11月25日前将该地点养殖的猪全部搬离,在该地点不再从事养殖活动,对养殖场内粪污全部清理运走,确保无污染物;在搬离期间不再向外排放污水。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到位。由富村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每天跟踪富村镇亦佐村委会兴旺畜牧开发有限公司的整改进度,确保在2019年11月25日前搬离,并制定瓦窑田水塘水污染整改方案,确保瓦窑田水塘水质恢复达到功能区划标准。针对养殖场造成的环境污染行为由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依法严肃处理。
    (二)建立机制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监管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加强日常环境巡查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督转〔2019〕22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D53030020191116001号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督转〔2019〕13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D53030020191115004号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