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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31 16:45  来源: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6249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整改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已整改完成。按照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指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指出问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二)整改措施

1.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乡镇(街道)党委(党组、党工委)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2021年,县委常委会带头,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为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督察交办的42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逐一调查核实,针对核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

(一)切实强化部署落实。富源县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安排,坚决扛实扛牢政治责任。2021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2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25次、专题会议27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1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210次,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分管部门和承包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督促,现场督导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109次,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次以上,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21日、1月22日,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府党组班子分别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代表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府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围绕主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会议结束后,县委常委班子、县人民政府党组班子以及班子成员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逐项对照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均按要求,于2022年1月下旬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美丽富源”纳入富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富源县煤炭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富源县绿色铝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富源县建设滇东门户城市实施方案》等方案,紧扣全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目标定位,按照安全、高效、绿色、环保、持续发展的思路,加快推动煤炭产业绿色智能转型,建设绿色矿山,着力打造煤炭绿色发展示范区;抢抓云南省建设中国绿色铝谷的战略机遇,围绕曲靖建设云南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定位,着力补链强基、延链扩容、强链突破,推动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迈向高端,着力打造绿色铝精深加工聚集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同发展、城市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提质,着力打造滇东门户城市,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四)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制定了《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41件交办举报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由县级领导负责督办,督促指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同时,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中安排布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督导,县级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定期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县环保督察办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推进”,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紧盯整改进度和质量,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整改。截至2022年10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开展了自查自验工作。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31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