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8 10:46 来源: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16563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1〕45 号)要求,现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焦炭等行业产能置换把关不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缓慢”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指出问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 年印发的《云南省化学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 年全省焦炭等行业产能零增长。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产能置换把关不严,产能零增长目标落空。
(二)整改措施:1.全面摸排全县焦化行业在产企业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产能是否合规有效,在建或拟建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及备案、手续办理情况;2.开展全县焦化行业落后产能摸底排查,2021年年底前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3.严格执行云南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的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完成焦化行业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撤销原来没有进行产能置换或产能置换指标不合规的工作方案和备案材料;4.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焦化行业政策和要求,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1〕45 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1.经排查全县焦化行业在产企业仅有云南曲靖德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户,产能为90万吨,相关手续齐全、产能合规有效,无在建或拟建项目;2.经排查全县焦化行业无淘汰落后产能;3.严格执行云南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的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完成焦化行业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4.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焦化行业政策和要求,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