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9 16:29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11253
兹有不动产权利人刘世泽、冯玉英,其“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9130号,房富建房共字第003693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富源县国用(2003)第22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富源县城金城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宿区3幢3单元201室,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84.49平方米(现实测面积为94.24平方米),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次为2层,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土地证书地籍号为C-7-1-F3-15,土地分摊面积为16.90平方米,刘世泽已于2016年01月28日逝世,其配偶冯玉英于2022年08月09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30日,公告事项:作废“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9130号,房富建房共字第003693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富源县国用(2003)第22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补办新不动产权证书,若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新证。
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