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9 15:40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9532

富源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6日制定下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富政告〔2021〕5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文明行为,提升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加强重点区域、路段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本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结合富源实际制定。

三、各方意见

由富源县公安局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初稿)》,广泛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通运输局、城市综合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富源公路分局、运政管理所、客运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收集整理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富源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送审稿)》,并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审核意见(富司核〔2021〕1号)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终稿。

四、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划定交通管理的重点区域、路段。第二部分是禁止行为。在划定重点区域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道路或场所未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学校门口限时停放除外)或虽在停车泊位内但未按顺行或指示方向停放或超越停车线停放的行为。三是违反停产处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

富源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曲靖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试行)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