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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5 17:03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4948

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 号)要求,现对“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缓慢”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缓慢。反馈指出问题:曲靖全市共需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 1639个、面积 4032.4 公顷,但由于历史遗留矿山点多面广、企业责任主体缺失、恢复治理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目前恢复治理进展缓慢。按照《曲靖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到 2022 年也仅能计划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133 个、治理面积477.2公顷,只占需修复治理面积的 11.8%。

(二)整改措施

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实行“一矿一策”逐步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查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现状、权属等问题,做好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准备工作;组织编制《富源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充分衔接,建立“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台账,明确自然修复、绿化修复、工程治理三种方式修复任务;2022年6月30日前,力争实施矿山治理达80个以上、治理面积达 110 公顷以上,修复治理面积率达30%以上。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 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一是精准盘清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新增政策性关闭矿山底数,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实行“一矿一策”逐步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二是全面掌握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期间矿山生态修复,2021年9月认真对部里下发1309个图斑核查,现已完成“一上”填报、“一下“公示、二上”送审、“二下”修改工作,经县政府公示确定富源县历史遗留损毁矿山图斑数212个(非煤129个图斑、煤矿83个图斑),损毁土地面积278.634公顷(其中非煤198.775公顷、煤矿79.859公顷)。 三是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60号)文件安排部署,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富源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作方案》。四是进一步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工作,2021年6月底完成编制《富源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通过评审备案工作。2021年9月启动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充分衔接,2022年6月底完成图斑最终数据核定成果后,修编完善《富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按照自然修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方式分类建立“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台账。五是截至2022年5月完成历史遗留矿山116个生态修复工作,治理恢复面积共计110.4163公顷。其中,2017年至2018年完成48个(阶段验收)矿山,治理恢复面积17.0116公顷;2019年完成12个矿山,治理恢复面积11.7158公顷; 2020年完成4个矿山,治理恢复面积7.4393公顷;2021年完成11个矿山,治理恢复面积12.4386公顷;至2022年5月完成41个矿山,治理恢复面积61.811公顷。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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