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6 16:37 来源:富源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富源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369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等规定,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下列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
机构
名称
申请人
登记号
地 址
1
云南凯乐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富源凯乐口腔诊所
周洪峰
PDY00257-553032515D2152
富源县鸣凤路临街铺面C-11-3-(6-7)
2
富源大河杨慧杰口腔诊所
杨慧杰
PDY00017-653032517D2152
富源大河新大街F002(2)幢一楼第三间
以上医疗机构已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富源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