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7 17:34 来源: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33404
为加强道路运输疫情防控,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高效便捷,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发改办运行〔2022〕270 号)要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能源物资通行证办理,能源物资包括:煤炭、成品油、天然气、新能源装备物资,其他重点物资的通行证由各相关部门对口负责。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附件:通行证申领发放操作指南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