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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5:25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29021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5040032号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2015年至今,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乐坞村委会上涉水村乡道旁存在无相关手续、无防护措施堆放大量煤矸石现象,且堆放量逐年递增;举报人认为曲靖市相关部门未落实“清废行动”要求,在督察组进驻期间要求各堆存点临时覆盖防尘网以应付检查,待督察组离开后继续堆存。

(二)整改措施

为确保附近村民出行安全,对乡道旁的山水沟进行覆土,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的乐坞村委会上涉水村村乡道旁堆放大量煤矸石现象,实为村民小组为保证安全,2015年以来逐年用煤矸石将山水沟填平,已充填的煤矸石无流失,已填平的地面无建(构)筑物,周边无饮用水水源点。富源县、乡两级按照“清废行动”要求,制定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和堆存专项行动方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开展清理整治。现场查看时,未发现临时覆盖防尘网以应付检查。

三、整改完成情况

对已经填平的部分已经覆土;正在对其余山水沟填土。





富源县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