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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5:23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28167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X2YN202104110004号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

来信举报反映曲靖市富源县殡仪馆对面某洗煤厂私自占用耕地建厂并无证经营,将大量废弃煤矸石、污泥堆积于林地,严重污染环境。

(二)整改措施

1. 两家公司拆除设施设备,清空场地原料和煤炭产品。2.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两家企业场地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依照方案开展治理,并覆土复耕或复绿。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富源县殡仪馆对面共有洗煤厂2家,分别为富源县永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富源县福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县万峰商贸有限公司(原富源县德立成煤焦有限公司)。

(二)永合商贸有限公司已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并备案,万峰商贸有限公司新增跳汰洗煤及配套设施无环评及环保验收手续。

(三)富源县永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耕地3亩,富源县万峰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1.21亩。

(四)富源县万峰商贸有限公司煤矸石、污泥占用林地6.44亩,污染环境。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富源县永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富源县福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富源县万峰商贸有限公司(原富源县德立成煤焦有限公)现已关闭取缔,生产机械设备全部拆除。

(二)富源县能源局委托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富源县万峰商贸有限公司、富源县永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按照治理方案完成治理工作,完成万峰公司煤矸石堆削坡减载、分台治理、场地及边坡覆土绿化;完成永合公司洗选设施设备拆除、场地覆土。





富源县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富源县能源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