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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1:54  来源: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21238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4110004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110004。投诉人反映:滇东电厂(位于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村委会)运输车辆封盖不严,洒落物在雨天造成路面泥泞,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二)整改措施

1、由滇东电厂对该路段进行修缮并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日常清扫保洁,适时洒水降尘。2、从源头加强管理,确保密闭运输,减少泼撒及遗漏。3、对出厂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除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滇东电厂运输车辆封盖不严实,在行驶过程中有部分粉煤灰、石膏泼撒及遗漏情况,加之有时电厂未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形成扬尘污染。受天气影响,雨天道路泥泞,加之运输炉渣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货箱内的水偏移泼洒情况,造成路面积水,致使路面泥泞。

三、整改情况

按照《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D2YN202104110004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道路破损严重的问题,2020年5月至11月份,电厂投入资金1500万元,组织专门施工队伍对厂外运煤、运灰道路进行了修补,防止道路不平,车辆颠簸,导致灰渣、煤粉等散落,造成周边道路环境污染,同时,电厂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了《厂外运煤、运灰道路零星修补》合同,以确保运煤、运灰道路平整,最大限度减小对运煤、运灰道路周边环境的影响。对运输粉煤灰、石膏的车辆进行改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泼洒及遗漏的情况。对运输炉渣车辆进行改装,密闭运输,杜绝运输过程中泼洒和遗漏情况;对于运灰车辆出厂及出灰场时,在密闭运输的前提下,对车辆进行全方位的冲洗除尘;对于电厂至灰场路段,电厂已与五乐社区签订了《垃圾清运及厂区外围道路清扫合同》,每天均安排人员进行道路清扫,清扫干净后,每天开展不少于三次的洒水降尘,确保道路干净,无积灰,无泥泞情况发生。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4日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