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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焦化企业环境问题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04 10:50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20318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号)要求,现将“焦化企业环境问题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据统计,2016年下半年以来,曲靖市有14户焦化和下游化工企业因环境问题被群众反复投诉。经对全市12369环保举报情况进行初步统计,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云南曲靖德鑫煤业有限公司就被投诉举报22次。2018年下半年以来,曲靖市开展了焦化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要求企业严格对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整改,完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未从根本上解决煤焦化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周边群众仍然反映强烈。其中,云南曲靖德鑫煤业有限公司虽在2018年投入近亿元进行整改,但2019年云南省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仍然披露了该企业存在环境问题,2019年5月至9月期间仍被群众反复投诉12次。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云南曲靖德鑫煤业有限公司环境隐患的排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二是强化督查指导,进一步加大对投诉举报件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投诉举报件的办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在媒体上公开整改情况、整改实效,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一)针对各级环保督察交办反馈和群众反复投诉举报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针对反复投诉举报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自查自改,并积极向周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整改过程中,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补正通知书,责令停产整治,处20万元罚款,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时对企业进行监管。

(二)截至目前,企业环保整改现场设施部份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顺利通过验收。一是已委托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验收评价报告,已完成现状核查、基础资料收集、现场因素监测、验收监测报告。二是已完成比对性监测;已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竣工环保验收。三是已完成对原脱硫及硫胺工段损坏设备的更换及维护工作。四是已完成对污水处理厂的维修调试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施已安装完成。五是已对烟气脱硫设施损坏设备进行更换、维修。六是已建成精煤场大棚、焦场大棚。七是已安装二合一地面除尘站在线监测设备并投入运行,设备已实现联网。八是已完成熄焦塔折流板安装,并投入运行。九是企业已请富源县地价事务所出具焦炉距离烟囱的影像图、规划图及现状图,测定距离为816.76m。十是企业已委托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专家就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及设施完成现场核查。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运输污染 监管不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举报德鑫焦化及周边洗煤厂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