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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D53030020191119007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15:26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6519

现将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D53030020191119007号群众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和整改措施

(一)举报内容

举报位于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村委会的红映采石厂,该厂在发现其开采的矿山上有三叶虫、恐龙等化石后还是不管不顾的开采,同时在开采的时候还污染了该厂附近的河水。

(二)整改措施

一是要严格依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规定,加强县域内古生物化石的监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对鸿运采石厂跟踪监管,督促采石场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如发现与人类文化有关的遗物、遗迹、动物化石等,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以免造成地下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损失;二是县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加强对扎外河的监管,增加监察频次,发现水污染要及时查明原因,坚决依法处置;三是黄泥河镇人民政府加强对采场的巡查,确保矿山停实停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组调查核实,该举报件举报反映的两项问题不属实。

举报件中反映的矿山为红映采石厂,名称全称富源县黄泥河镇鸿运采石厂,矿山地址位于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村委会。现持有证照情况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编号采矿许可证证号、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该厂在发现其开采的矿山上有三叶虫、恐龙等化石后还是不管不顾的开采

县文化和旅游局核实,根据鸿运采石厂所在的地理位置显示,该厂不在我县旅游规划区域和文物保护区域。

调查结论:该情况反映不属实,截至目前未在开采现场发现三叶虫、恐龙等化石。

(二)在开采的时候还污染了该厂附近的河水

富源县黄泥河镇鸿运采石厂取得了富源县环保局准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建有相应的环保设施。位于黄泥河镇五乐村委会的小岔河村上游,扎外河从石场工业场地与采场之间穿过,采场位于扎外河左岸,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场地位于扎外河右岸。2018128日采矿证到期后停产,黄泥河镇人民政府多次巡查,到目前为止未恢复生产。矿区河道内暂未发现堆、排废渣废弃物及垃圾,流经厂区的扎外河河水经肉眼观察水质清澈,鼻嗅无异味。

调查结论:“该矿山在开采的时候还污染了该厂附近的河水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矿山现状情况,调查核实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鸿运采石厂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如发现与人类文化有关的遗物、遗迹、动物化石等,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反应汇报,以免造成地下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损失。

(二)建议依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规定,相关部门加强古生物化石监管。

(三)黄泥河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确保矿山停实停稳。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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