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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14:47  来源: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16197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富办发〔2020〕47号)要求,现将“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少数地方和部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还需进一步加强。曲靖市部分单位和部门没有树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最大民生福祉的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还不够高。

(二)整改措施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任务等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2020年综合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列为县政府督查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2019年曲靖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提升宣传方案》《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曲靖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曲靖市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目标》,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切实提高公众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富办发〔2020〕47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富源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负责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现场办公会、通报约谈会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总体进度到位。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调研督导整改工作,专题听取整改情况,对重点环境问题部署、督促、落实,形成了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协调、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县乡整体联动的整改落实责任机制。建立月调度制度,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解决路径。持续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对照整改措施,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0日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 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实行无害化处置整改完成情况报告